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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丰股份:禾丰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21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ZUO XIAOLEI(左小蕾):女,1953年出生,新加坡籍,著名经济学家,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国际金融和经济计量学博士。曾任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统计系讲师,菲律宾亚洲管理学院副教授,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首席总裁顾问,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银行独立董事,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现任国务院参事室金融中心研究员。左小蕾女士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在计量经济学、国际金融、证券市场等方面发表论文50余篇,著有《小蕾视角:我看中国经济》等书。

蒋彦: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2年至2016年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现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投资银行内核顾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树义: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国巴黎居里大学生态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科学院动物所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科学与技术跨学科高等研究院院长、浙江海洋学院管理学院院长。现任沈阳农业大学畜牧兽医学院院长。科学领域之外曾任禾丰股份独立董事、中国高新技术投资总公司投资与选项事业部主任、天三奇集团公司(北京)副总裁、浙江中科海洋生物技术公司法人代表。张树义先生在科学领域建树丰硕,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教育部“长江学者”团队项目支持,入选国家百

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计划。先后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自然科学一等奖等奖励。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及直系亲属均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做的陈述和报告,全面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充分了解议案情况,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各位独立董事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上会议案,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并对各项议案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均符合法定要求。

2021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2、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以及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胡建民1100
刘桓1100
王喆1100
左小蕾9900
蒋彦9900
张树义9900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和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向银行申请一定的授信和融资,符合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要求,有助维持稳定的财务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对各董事候选人的审查,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聘任了邱嘉辉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了王凤久先生、王学强先生、邸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了邵彩梅女士为公司首席技术官,聘任了张文良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聘任了赵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人力资源官。我们事先对上述高管人选的个人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管。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人员薪酬的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薪酬的发放与调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审查,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持久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保障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公司重大事件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平、准确地披露,保护了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1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12、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就公司定期报告、换届选举、内控评价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

1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4、回购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进一步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1年,我们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不断帮助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左小蕾、蒋彦、张树义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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