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2022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申请3亿元和4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在该授信期内,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进行融资。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