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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4月27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张景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4月27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6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经营管理需要,聘任张景鹏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22-030

2012年6月任惠同公司滤材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项目组,产品开发、工艺及设备的研发、调试、运行,负责供应链的开发与管理,参与市场的调研与开拓等。2012年至今任惠同公司滤材厂厂长,负责滤材厂生产组织与管理,技术研发,产品升级与开拓,产能建设等,参与供应链的管理与维护,参与市场的开拓和维护。2006年11月至2016年5月担任惠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月至今任惠同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聘任副总经理符合公司规范运营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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