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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钰:华钰矿业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年4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规范和指引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但2019年度、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管理层对关联关系缺乏专业准确判断,导致公司未能及时识别关联关系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情况导致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华钰矿业”变更为“ST华钰”,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6号)。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针对公司2020年度内控报告中涉及到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公司在年初启动了内控体系全面梳理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内控体系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长和高管团队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认真进行整改。

2021年以来,在彻底整改的同时,日常经营中公司持续对关联方识别保持高度关注,公司坚持合规运作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的原则,2021年6月份公司全面完成内控体系自查梳理工作,9月份针对存在的问题完成了整改,10月份开始按整改后的内控体系运行,并已达到独立、规范、高效运行水平。公司的内控管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内控治理要求。2022年4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条款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可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申请。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专项意见,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收到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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