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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闽清县合众中心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公司股票简称:首都在线股票代码:300846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闽清县合众中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天行大街恒昌财富中心1号楼910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4楼403-4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晓悌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2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闽清县合众中心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本报告书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名称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天行大街恒昌财富中心1号楼910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晓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4MA32TGPT2M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600万
成立时间2015年06月26日
经营期限2015年06月26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4楼403-406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孙晓悌占比75.6721%;任伟占比10.1837%;申远红占比3.1866%;叶军占比1.8831%;唐洪占比1.44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国籍中国
出生年月1978年9月10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4楼403-40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孙晓悌
性别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不适用。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闽清县合众中心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663,1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闽清县合众中心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闽清县合众中心持有公司股份24,163,2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8173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4月27日,闽清县合众中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8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81744%。本次权益变动后,闽清县合众中心持有公司股份23,315,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闽清县合众中心集中竞价2022年4月27日11.653847,5000.181744%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前变动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闽清县合众中心24,163,2765.181735%23,315,7764.999992%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无其他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盖章):

孙晓悌

签署日期:2022年4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首都在线股票代码3008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天行大街恒昌财富中心1号楼91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 后)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4,163,276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5.1817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3,315,776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4.999992%。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盖章):

孙晓悌

签署时间: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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