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23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号)及相关安排,我公司就2021年度开展专项行动中的自查及自我规范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2015年11月16日,属性为民营企业。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 是或否 |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 是 |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 是 |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是 |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是 |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是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是 |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是 |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 是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是 |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 是 |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 是 |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否 |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未出现因内幕信息泄露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为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 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7人,其中独立董事0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0人。公司监事会共5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其中1人担任董事。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是否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事项 | 是或否 |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否 |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 否 |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 否 |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 否 |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 否 |
公司是否设置以下机构或人员:
事项 | 是或否 |
审计委员会 | 否 |
提名委员会 | 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否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否 |
内部审计部门或配置相关人员 | 否 |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事项 | 是或否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 否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 否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 否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 | 否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 否 |
公司未聘请董事会秘书 | 否 |
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 否 |
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 否 |
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有亲属关系 | 否 |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 否 |
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 是 |
财务负责人不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 | 否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 否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订立除劳务/聘任合同以 | 否 |
外的合同或进行交易 |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否 |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 | 否 |
注:公司总经理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未聘任独立董事
五、 决策程序运行情况
(一) 2021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情况
会议类型 | 会议召开的次数(次) |
董事会 | 6 |
监事会 | 4 |
股东大会 | 3 |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情况
2021年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事项 | 是或否 |
股东大会未按规定设置会场 | 否 |
年度股东大会未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 否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未提前20日发出 | 否 |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未提前15日发出 | 否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提议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否 |
股东大会实施过征集投票权 | 否 |
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应单独计票事项,但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未单独计票并披露 | 否 |
公告编号:2022-023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已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3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姚创明先生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公司姚创明为公司非职工监事。
公司股东大会存在需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形,已按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三) 三会召集、召开、表决的特殊情况
1、 股东大会不存在延期或取消情况
2、 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取消议案情况:
3、 股东大会议案不存在被否决或存在效力争议情况:
4、 董事会议案存在被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1个议案被投反对票,1个议案被投弃权票,涉及董事会1次,涉及独立董事0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张景鹏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3票;弃权1票。
反对/弃权原因:全体董事未达成一致意见,董事熊立军、何浩、曾鹏恺投反对票,董事张冶投弃权票。
5、 监事会议案不存在被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况:
六、 治理约束机制
(一) 监事会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事项 | 是或否 |
监事会曾经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监事会会议 | 否 |
监事会曾经提出罢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 否 |
监事会曾经向董事会、股东大会、主办券商或全国股转公司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 否 |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二) 违规担保情况
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三) 违规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
(四) 其他特殊情况
做出公开承诺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有关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事项 | 是或否 |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否 |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及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要求的外,承诺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承诺人未充分披露原因并履行替代方案或豁免承诺的审议程序 | 否 |
除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人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 | 否 |
公司或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事项 | 是或否 |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公司公章的盖章时间早于相关决策审批机构授权审批时间 | 否 |
公司出纳人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否 |
公司存在虚假披露的情形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存在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 否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