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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2-037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独立董事列席了3次股东大会,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方式投票情况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顾亮8800通讯全部同意33
李美文8800通讯全部同意3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2021年度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1.4.16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
2《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3《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4《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5《关于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同意
6《关于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
72021.5.2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82021.8.3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92021.11.2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
102021.12.1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三、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调研情况

2021年度,独立董事通过各种方式与公司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发展战略、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和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1年度独立董事在履职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我们持续关注并不断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监督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1 年公司信息披露未出现重大违规情况。

2、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我们在任职过程中严格监督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切实从内控制度体系上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六、学习培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了北交所2021年12月14日-15日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交流活动,通过对《独立董事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北交所设立思路与北交所主要制度安排解读》《北交所独立董事持续监管指引解读》《经验交流:三会运作与独立董事关注问题》等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我们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2021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

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亮独立董事:李美文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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