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 风险事项类别 | 挂牌公司是否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
1 |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 是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众和股份”或“公司”) 预计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存在无法披露年报及季度报告的风险。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如公司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存在因违反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可能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风险。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公司股票仍将维持每周转让一次(每星期五转让一次)的分类转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状态。
主办券商已就2021年年度报告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作出提示,并与众和股份多次沟通,敦促其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众和股份的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众和股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已就2021年年度报告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作出提示,并与众和股份多次沟通,敦促其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众和股份的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众和股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鉴于众和股份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鉴于众和股份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不适用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