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会议召开和决议情况如下:
1、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检查义务的情况汇报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行使检查监督权利。
1、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投资项目和投资资金支出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
3、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财务报告和有关文件。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4、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纳入内部控制建设及评价范围的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控开展的工作流程和评价方法是严谨科学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既遵照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的要求,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运行。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