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14证券代码:400066 证券简称:鹍鹏3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 | (2021)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其他 | 固定资产租赁 | 21,276,763.20 | 21,276,763.20 | |
合计 | - | 21,276,763.20 | 21,276,763.20 | - |
(二) 基本情况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主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
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请);自有物业租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及出于谨慎的考虑,认定泓睿天阗为公司潜在的关联方,公司与泓睿天阗的资产租赁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14日作出的(2021)粤0303民初3307号一审判决书, 自2021年1月1日起原租赁协议项下的租金预计为1,773,063.60元。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14日作出的(2021)粤0303民初3307号一审判决书, 自2021年1月1日起原租赁协议项下的租金预计为1,773,063.60元。
公司向泓睿天阗租回相关资产继续经营事项为公司重整计划中内容,重整计划已经公司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2015年12月17日,公司与泓睿天阗签署了《资产租赁协议》,泓睿天阗将酒店大楼及附属设施、文锦花园宿舍租给公司继续经营,租金200万元/月,租赁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租赁协议到期后,双方尚未达成新的租赁协议。
因公司与重整投资人之间的业绩承诺纠纷、债权代位权纠纷仍在诉讼过程中,泓睿天阗与公司相关诉讼取得生效判决前,公司将继续经营新都酒店物业。由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14日就公司与泓睿天阗的租赁合同纠纷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扣除中信银行应向公司支付的租金后应向泓睿天阗支付的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场地占有使用费为1,773,063.60元,根据该项判决公司预计自2021年1月1日起原租赁协议项下的租金为1,773,063.60元。由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之间多起纠纷仍在诉讼过程中,泓睿天阗与公司相关诉讼取得生效判决前,公司将继续经营所租赁物业,公司继续履行租赁协议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由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之间多起纠纷仍在诉讼过程中,泓睿天阗与公司相关诉讼取得生效判决前,公司将继续经营所租赁物业,公司继续履行租赁协议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