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38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钱振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2年4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公告,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23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结合2021年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并根据公司2021年度运营情况,对2021年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结合2021年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并根据公司2021年度运营情况,对2021年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结合2021年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2021年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2-030)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运营结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运营结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2021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开拓情况以及目前的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特别职务津贴》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特别职务津贴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特别职务津贴方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7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编号:2022-03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为:暂不分红,不转增。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为:暂不分红,不转增。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情况》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对2021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自愿、有偿、公平的商业原则,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对2021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自愿、有偿、公平的商业原则,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东钱振清、冯亚东、苏州保丽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冯贤、宋李兵、苏州保丽洁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关联股东,故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至2021年财务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至2021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确认并同意报出经审计财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依据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依据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股东钱振清、冯亚东、苏州保丽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冯贤、宋李兵、苏州保丽洁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关联股东,故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与票据贴现业务》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与银行开展资产池与票据贴现业务。资产池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方式为票据质押。两项业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与银行开展资产池与票据贴现业务。资产池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方式为票据质押。两项业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开展资产池与票据贴现有关的一切事宜》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开展资产池与票据贴现有关的一切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2-038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照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照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3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方晓杰、胡涵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