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鸥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21日《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3号)核准,海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8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34.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37.79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96.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33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3月27日《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7号)核准,海鸥股份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7日)收市股本总数9,147.00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配2.50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
7.55元/股。海鸥股份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2,104.8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1.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6.5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15.3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H1028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 16,696.33 |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13,614.30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 |
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91.58 |
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3,751.99 |
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5,829.21 |
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3,481.21 |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360.32 |
减: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 |
减:银行手续费 | 1.51 |
减:募集资金结余转出 | 3,779.08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420.43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57.92 |
加:租金注1 | 20.21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 |
注1:在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公司于2018年7月向上海港沪房地产有限公司(甲方)购买房屋。在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甲方与北京旗鱼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丙方)已于2017年2月8日就丙方租赁该房屋签订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丙方承租期自2017年2月23日至2019年2月22日),经三方协商一致,原租赁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转移至公司。截至2019年2月22日租
赁期已经结束,公司不再向丙方出租该房屋。
注2:本核查意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4,715.30 |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9,727.74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8,000.00 |
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410.60 |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317.13 |
减: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减:银行手续费 | 0.07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8.35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1,995.8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依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余额(万元) |
海鸥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1105021029100089316 | 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 已销户 |
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西太湖科 | 1066900000000298 | 已销户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 | 技支行 | |||
海鸥股份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 519902089310705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已销户 |
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NRA1105021029714501474 | 已销户 | |
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印尼”)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NRA1105021029714501501 | 已销户 | |
海鸥股份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行 | 01013012010000006907 | 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已销户 |
合计 | - |
(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95.85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余额(万元) |
海鸥股份
海鸥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1105021019100228692 | 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 1,995.85 |
海鸥股份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632241444 | 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 | 已销户注 |
海鸥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1105021029100173635 | 偿还有息负债 | 已销户 |
海鸥股份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406020100100235432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销户 |
合计 | 1,995.85 |
注:公司于2021年8月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
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2021年10月,公司将“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632241444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3,614.3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9,727.7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根据2020年8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8,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H10301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1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万元。
(四)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7年7月至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期限 | 收益金额 (万元) | 目前 状态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 | 1,700.00 | 2017-8-15至2018-2-26 | 39.56 | 已收回本息 |
享”6月期【314号】-195天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
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7年第12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2,300.00 | 2017-8-15至2018-2-26 | 56.20 | 已收回本息 |
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7年第131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1,000.00 | 2017-8-17至2018-2-26 | 24.18 | 已收回本息 |
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7年第125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5,000.00 | 2017-8-15至2018-5-14 | 173.93 | 已收回本息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8年第12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2,300.00 | 2018-3-2至2018-7-18 | 44.28 | 已收回本息 |
6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8年第127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1,000.00 | 2018-3-2至2018-7-19 | 19.37 | 已收回本息 |
7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1212号】-136天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1,000.00 | 2018-3-5至2018-7-19 | 17.90 | 已收回本息 |
8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固定收益凭证融通【201804】号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5,000.00 | 2018-5-18至2018-7-23 | 45.01 | 已收回本息 |
合计 | 420.43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均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均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1)“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7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①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公司对项目进行了优化,在满足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减少了募投项目中的部分设备、仪器的采购;②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295.45万元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账户并于2019年7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环保型冷却塔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环保型冷却塔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租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①在实施“环保型冷却塔项目”中,公司对环
保型冷却塔项目进行了优化,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基础上,减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部分设备的采购;②在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除美国地区的建设外,其余国家和地区建设已完成。公司针对行业特点及目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判断目前对美国投资的前景与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为了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海鸥美国尚未足额出资;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483.63万元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账户并于2021年6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均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变更情况
(1)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
公司拟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以下简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即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单一主体实施变更为海鸥股份、全资子公司海鸥亚太、新设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美国)有限公司(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鸥美国”)和新设控股子公司海鸥印尼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中国大陆华北地区(河南郑州、山西太原、内蒙包头)、华南地区(广东广州、广西南宁、福建福州)、西北地区(陕西西安、甘肃兰州)、西南地区(四川成都、云南昆明、贵州贵阳)和上海地区(上海)变更为中国上海、马来西亚吉隆坡、泰国曼谷、美国堪萨斯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项目拟投资总额由
2,740万元变更为2,785万元;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为2,7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
由于原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进行政府拆迁,另外考虑到公司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4年4月,原来所选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拟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变更:(1)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的金坛区儒林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变更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工业园经六路以东、纬八路以南地块(用地总面积约130亩);(2)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海鸥股份单一主体实施变更为由海鸥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金鸥水处理共同实施;(3)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部分机器设备及其他配套费用)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完成后,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略有减少,拟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不变,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新增产能预计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变更情况
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投资,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264.83万元用于新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建设。新项目总投资为8,050万元,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鸥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海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为本核查意见附表)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696.3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0.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386.2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14.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6.16%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4)=(3)-(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5)=(3)/(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 是 | 11,796.33 | 11,796.33 | 未做分期承诺 | 360.32 | 9,849.18 | — | 83.49 【注1】 | 2020年6月 | 4,362.47 | 是 | 否 |
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200.00 | 2,2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不适用 | 1,961.99 | — | 89.18 【注2】 | 2019年5月 | 本项目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产品试制与检测,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2,700.00 | 2,7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0.00 | 1,803.13 | — | 66.78 【注1】 | 2021年5月 |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否 | |
合计 | — | 16,696.33 | 16,696.33 | — | 360.32 | 13,614.30 | — | 81.5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环保型冷却塔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原因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注2: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7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原因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注3:上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15.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7.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264.8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27.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5.78%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4)=(3)-(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5)=(3)/(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 否 | — | 5,264.83 | 未做分期承诺 | 271.96 | 271.96 | — | 5.17 | 2023年8月 |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否 | |
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 | 是 | 5,320.00 | 60.47 | 未做分期承诺 | 45.17 | 60.47 | — | 100.00 | 本项目已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注1 | 否 | ||
偿还有息 负债 | 否 | 8,000.00 | 8,0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0.00 | 8,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 资金 | 否 | 1,395.30 | 1,395.30 | 未做分期承诺 | 0.00 | 1,395.3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4,715.30 | 14,720.61 | — | 317.13 | 9,727.74 | — | 66.0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95.85万元人民币。结余原因主要为部分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为8,05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5,264.83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项目预计建设工期2年。新项目不仅包含了原项目的目标,还增加了冷却设备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新产品的研发以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新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探索和研究前沿冷却技术提供了充足的条件,有利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叠代升级,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产品结构与性能。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注2:上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 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 11,796.33 | 未做分期承诺 | 360.32 | 9,849.18 | 83.49 【注1】 | 2020年6月 | 4,362.47 | 是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7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0.00 | 1,803.13 | 66.78 【注1】 | 2021年5月 |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否 | |
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 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 | 5,264.83 | 未做分期承诺 | 271.96 | 271.96 | 5.17 | 2023年8月 |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否 | |
合计 | — | 19,761.16 | — | 632.28 | 11,924.27 | 60.34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公司2018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和公司制定的“内涵式发展+外延式拓张”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作出变更。详见公司2018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2)公司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因原环保型冷却塔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进行政府拆迁;另外考虑到公司环保型 |
冷却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4年4月,原来所选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对环保型冷却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作出变更。详见公司2018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3)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产品检测和实验,以及新产品的研发、冷却塔前沿技术的研究,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环保型冷却塔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原因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注2:上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钟 锋 张勰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