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 公告编号:2022-005号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9-00002号),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16,173,391.53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6,333,250.94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6,333,250.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620,740,023.5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514,406,772.56元。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