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2-061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5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8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05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31.42%股份的股东廖宜勤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变更承诺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产使用范围的议案》,提请在2022年5月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年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期间,针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出具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说明》”),现拟对其中部分承诺事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原承诺相关情况
(一)原承诺事项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说明》中承诺,“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购房产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廖宜勤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廖宜勤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承诺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产使用范围的议案》,股东廖宜勤以临时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六)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审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承诺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产使用范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三)、议案(五)、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