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2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股东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敏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81.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3%,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扣除公司当时回购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427.47万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854.94万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2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香港敏丰于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4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05,700股,减持后,香港敏丰持有股份10,623,9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总股本的4.999995%。香港敏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上述减持计划于2022年4月27日时间过半,公司收到香港敏丰出具的《函》,截至2022年4月27日,香港敏丰在上述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12.47万股,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总股本的比例 |
香港敏丰 | 集中竞价 | 2022年2月9日-2022年4月18日 | 13.44 | 212.47 | 0.98% | 0.99996%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总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总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香港敏丰 | 持有股份数量 | 1181.73 | 5.53% | 969.26 | 4.5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81.73 | 5.53% | 969.26 | 4.5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备注:①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的总股本按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213,737,300股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②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的总股本按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212,478,200股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相关事项
1、香港敏丰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香港敏丰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目前,香港敏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大股东。
3、香港敏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香港敏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香港敏丰出具的《函》。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