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下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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