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剑英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陈云峰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