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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董事王剑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9)。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承诺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产使用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深圳房产长期闲置造成的经济损失,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深圳房产用于对外出租,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说明》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拟变更如下: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购房产将全部用于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及工程总承包等主营业务,自取得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公司不对外转让上述房产且不用于对外出租,不直接或变相通过交易上述房产获利。对于因疫情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正常开展业务的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购置房产,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房产闲置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当地及周边疫情未完全结束、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因素未完全消除前,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可将所涉部分房产用于对外出租。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廖义刚、熊建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深圳房产长期闲置造成的经济损失,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深圳房产用于对外出租,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说明》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拟变更如下: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购房产将全部用于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及工程总承包等主营业务,自取得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公司不对外转让上述房产且不用于对外出租,不直接或变相通过交易上述房产获利。对于因疫情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正常开展业务的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购置房产,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房产闲置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当地及周边疫情未完全结束、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因素未完全消除前,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可将所涉部分房产用于对外出租。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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