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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惠制药:康惠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公司独立董事舒琳女士、张喜德先生及陈世忠先生任期届满,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康玉科先生、窦建卫先生、叶崴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补选康玉科先生、窦建卫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补选后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康玉科先生、窦建卫先生、张俊民先生组成,其中,康玉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1年度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2021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泰沣合伙持有科莱维药业10.7143%股权并向科莱维药业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上会在审计服务中,认真负责、勤勉尽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对公司业务状况熟悉,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上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认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经审阅内部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我们定期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重大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为提升公司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康玉科、窦建卫、张俊民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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