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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丹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18,证券简称:*ST丹邦)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借款逾期及诉讼事项对公司近期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鉴于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初稿出具的初步沟通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若公司2021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除前述情形外,如果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规定其他情形,公司也将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因债务逾期面临进一步的诉讼,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导致资金短缺日益加剧,公司与控股股东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相关事项,力争早日解除相关事项造成的影响。

4、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规定,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第9.3.11条所列任一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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