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菱线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按照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为公司运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我们按时参加董事会,对会议的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按照相应法规和《公司章程》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栾大龙90900
游达明92700
杨平波92700

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栾大龙先生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公司在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没有对议案持反对或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我们针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列示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题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2月10日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发表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5月14日对《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发表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7月2日对、《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8月2日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8月18日对《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
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6日对《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意见
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12月29日对《关于原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意见

针对补选杨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候选人杨建华先

生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且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针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实施该方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针对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以来,该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针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

三、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在报告期内,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选补、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以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2月10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8月17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10月21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1月20日,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李牡丹女士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8月17日,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12月28日,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原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3)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5月14日,战略委员会委员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2月9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在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过程中,针对关联交易、生产经营、财务、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我们就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了问询,充分了解可能的风险,并结合行业最新政策及形势,从宏观研究、资产梳理、资金保障、安全环保、经营协同、营销创效、技术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的要求和意见得到了管理层的重视和采纳,对公司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降本增效起了积极作用。此外,我们还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1、审查财务审计机构资格及聘用决策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2、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会计师等的沟通,确保年报、半年报编制真实、准确和完整。年报审计前,我们审议年审工作计划和内部控制审计方案,并听取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向会计师及管理层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提出建议,提示审计师重点关注的领域,并督促会计师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分别与会计师、管理层、内控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探讨。按时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半年报、年报进行了审议。

3、勤勉履行职责,督促管理层落实董事会提出的要求。针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我们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主动与管理层、职能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定期回顾前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及管理层的落实情况,从而督促管理层及时落实董事会提出的要求。

4、审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投资者。我们就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我们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我们未有独立聘用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情况;

3、报告期内,我们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

权。

2022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尽职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和调研,提高自身决策水平,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促使公司稳定经营、持续盈利。

独立董事:栾大龙、游达明、杨平波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