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
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8次会议(其中 4 次定期董事会、4次临时董事会),所有会议召开都能按照程序及规定进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届次 | 时间及召开方式 | 出席人数 | 议案审议情况 |
1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2月2日,现场结合通讯 | 11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 | 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机器设备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共2项议案。 |
2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年3月16日,现场结合通讯 | 11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 | 议案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2020年 |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共13项议案。 | ||||
3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1年4月12日,现场结合通讯 | 11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 | 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共3项议案。 |
4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1年8月11日,现场结合通讯 | 11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 | 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共2项议案。 |
5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1年9月23日,通讯 | 11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 | 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3项议案。 |
6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0月13日,现场结合通讯 | 11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 | 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共1项议案。 |
7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2月2日,现场结合通讯 | 11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 | 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1项议案。 |
8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12月27日,现场结合通讯 | 11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 | 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发展规划的议案》共1项议案。 |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专门委员会履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监控。在定期报告编制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细致的沟通,提出了专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相关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在公司中高层人员聘用中发挥了作用,在充分了解拟聘用人员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确保了拟聘用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2021年定期报告、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召集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1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2次,其中1次为年度股东大会、1次为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内容。
五、公司治理及制度制订情况
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治理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要求。
(一)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2021年度,公司根据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结和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工作保障了公司治理制度与现行法规条款保持一致,避免制度不一致导致的治理和决策风险等。
(二)董事会结构及董事变更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报告期内,未有董事变更情况。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范性的规定和要求。2022年度,董事会将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和运作的制度要求和《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董事会也将继续推动公司战略的实施和布局,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实现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不懈努力。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