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以现场与实时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旭波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