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2021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也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2022年公司全年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在2,000万元以内,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通过内部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中,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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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萍 陈伟华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严 刚 王 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