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远程视频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修订)》;
会议同意《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