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航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廖航女士、曾媛女士因工作原因以电话方式参会,徐国华先生现场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资产证券化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