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 公告编号:2022-036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21年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完成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次数 | 议案名称 |
2021-01-0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 ||
3、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21-01-22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1-04-29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5、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
8、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10、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1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
2021-07-27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1-10-2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1-11-03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2.5发行数量 | ||
2.6限售期 | ||
2.7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 ||
2.8未分配利润安排 | ||
2.9上市地点 | ||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
3、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与由守谊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5、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8、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
9、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二)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