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林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王承宝、丁香财、丁香军、樊培银、张世兴、魏林生以通讯方式参加,监事段玮、李旸、李宜蓉,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文佳、财务总监刘彦璐、保荐代表人郑岩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香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低风险类型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16 日(星期一)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