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胡文佳、保荐代表人郑岩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