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投资概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加快推进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的实施以及验收,考虑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土地出让费用增加、自动化设备工艺及价格调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生产辅助设施建设规模调整等情况,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调整,工程总投资概算由697,439.15万元调整为758,333.73万元,调增60,894.58万元。最终项目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一、合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概述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的决议。公司拟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经营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万元,公司拟以货币形式出资109,2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5%。
工程位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中部挖入式港池内,拟建设2个10万吨级和2个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及配套集装箱驳船泊位,工程设计年吞吐量480万标箱,工程计划建设年限为2018-2021年。工程总投资估算55.88亿元,项目资本金168,000万元。最终规模以政府审批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的公告》(2017-028号)。
2017年9月,公司(持股65%)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9%)、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成立合资公司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负责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的投资建设。截至2022年3月底,工程累计完成投资54.2亿元,约占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77.7%。
二、工程投资概算调整情况
(一)根据2018年8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向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由于装卸工艺以及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变化,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的投资概算为697,439万元。最终项目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投资概算的议案》,同意将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投资概算由558,800万元调整为697,439万元。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投资概算的公告》(2018-049号)。
(二)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土地出让费用增加、自动化设备工艺及价格调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生产辅助设施建设规模调整等因素,项目总投资较原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有比较大的调整。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投资概算的议案》,同意将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投资概算由697,439.15万元调整为758,333.73万元,调增60,894.58万元。最终项目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工程投资概算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总投资概算调整后,本项目在财务上可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在后续工程实施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投资的控制,在营运期积极组织港口生产并注意控制成本,以达到预期的财务收益。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