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2年4月27日10: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董事苏兴旺、宋小明及独立董事陈舒、樊霞、吉争雄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资金的议案》
公司向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广州港华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冷链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提供30亿元借款额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直接借款、统借统还等,实际发生额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配。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对全资子公司的借款申请进行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借款提供形式、期限、利率、资金用途、合作金融机构及相关文件签署等事项,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全资子公司的借款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总投资概算调整的议案》
考虑土地出让费用增加、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由697,439万元调整为758,333.73万元,最终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投资概算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港外粮食输送系统工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广州港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下称“粮通公司”)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港外粮食输送系统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9,751.06万元,资金由粮通公司自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