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2年4月27日11: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