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公司就2021年生产经营情况及拟提交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向独立董事进行了专题汇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刘燊、彭锋),认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风险处置预案》),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制订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起风险报告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制订了应急处理方案,后续事项处理考虑周全,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险,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2、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