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3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68,286,137.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7,8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586,83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