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与青岛海信计算机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青岛赛维家电服务产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概述:
1、为提高本公司彩电生产厂房整体使用效率,公司将部分备用彩电整机厂房租赁给青岛海信计算机公司、青岛海信模具公司,并分别签订了《海信信息产业园房屋租赁协议》。
2、为加快海信信息产业园内设施的投资回收,提高水、电、汽动力总站等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本公司与青岛海信计算机公司、青岛海信模具公司分别签署了《海信信息产业园费用分摊协议》。
3、为提高我公司注塑机等通用设备生产效率,加强高端彩电新品外观设计和应用开发水平,公司将本公司系列注塑机设备资产按照本公司新品试制和配套加工所需,向青岛海信模具公司租赁,并为此签署了《设备租赁合同》。
4、为满足本公司彩电售后服务业务增长的需要,本公司与青岛赛维家电服务产业有限公司签署《电视维修复检结算协议》,利用该公司专业化设备和服务网络提高彩电在全国的维修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
由于本公司与青岛海信计算机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青岛赛维家电服务产业有限公司是同一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对方介绍(本公司免于披露)
1、青岛海信计算机有限公司(简称"计算机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7日,主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网络产品、信息电器。该公司注册资本6980万,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95%,本公司参股5%。该公司曾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02年6月因产业调整与本公司解除控股关系。目前该公司生产场所位于海信信息产业园内。
2、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简称"模具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28日,主营范围:模具设计制造、机械加工,代理塑品标准件、零配件、工夹量具的加工。该公司注册资本2175.5万,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98.7%。该公司是本公司彩电机壳的主要配套单位,与本公司有长期委托加工业务关系。生产场所位于海信信息产业园内。
3、青岛赛维家电产业服务公司(简称"赛维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经营范围:家电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注册资本300万元;海信电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8.67%,本公司持股10%,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持股10%,职工自然人持股51.33%。该公司是海信集团下属的首家以家电产品售后安装、维修、复检为主的专业公司。经营场所位于青岛市延安三路202号。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海信信息产业园房屋租赁协议》中分别与海信模具公司、海信计算机公司约定:以各单位实际租用面积为准,按照"(月折旧+土地金分摊)〖1+营业税率+房产税率〗"为租赁费计算依据,双方按月核帐并结算,按年续签。
2、《设备租赁合同》与海信模具公司约定:设备租赁收费计算标准为:(设备年折旧额+年保险费)/(1-营业税率-城建税率-教育附加税率),按月核帐并结算,双方按月核帐并结算,按年续签。
3、《海信信息产业园费用分摊协议》中分别与海信模具公司、海信计算机公司约定:以成本价提供园区内公共动力站(冷冻站、空压站、配电站)、地下管网以及警卫、消防、绿化、食堂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等物业服务,分摊依据是按照各单位的入园总人数和各单位厂房占地面积进行测算,由本公司物业部按月计算各项物业费用总和乘以收费管理系数,双方核帐并结算,按年续签。
4、《电视维修复检结算协议》中与赛维家电服务公司约定:赛维公司承担本公司全国内彩电的安装调试、上门维修服务及故障机整机复检业务,本公司按照市价向赛维销售维修和复检所需零部件;赛维公司每复检一台收取35元复检费,每维修一台故障机收费78元。为约束赛维公司的服务责任、保证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本公司与赛维公司同时签署了《复检管理协议》,规定了复检工作质量控制标准。上述委托关系自2002年9月起生效,按月结算,按年续签。
四、上述关联交易涉及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下属的子公司,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将会使本公司董事会参与表决的董事达不到法定的半数,为此,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并出具了声明。为此,公司独立董事也就上述关联交易合同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董事会上申述了个人意见。
五、本系列关联交易事项须提报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