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发出召开七届九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
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旨在保证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