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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参加专题会议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投资、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经营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2021年度共召开了监事会会议4次,共审议议案19项。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12021.4.28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8.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1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21.8.27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1.10.28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 《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1.12.17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全年历次的董事会,并出席了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确保了监事会及时知悉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及进展情况,并对公司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合法合规性及对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决策等重大事项的

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生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督查公司财务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督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经营目标,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恪尽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督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督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认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形,公司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督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是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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