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16点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玉莲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