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2022年度经营发展需要,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42亿元整。具体额度预计如下: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序号
序号 | 银行名称 | 2022年授信额度 (万元)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45,000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80,000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50,000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40,000 |
5 |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 45,000 |
6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25,000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30,000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20,000 |
9 |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花园路支行 | 20,000 |
10 |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 | 15,000 |
1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20,000 |
12 | 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孟州支行 | 30,000 |
合计 | 420,000 |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以上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限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薛德龙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