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048,805股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2022年4月27日办理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年4月18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份2,048,805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4月18日
2、授予价格:2.60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4、授予人数:9人
5、授予数量:2,048,805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7、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一致,未有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股) | 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邹泽华 | 副经理 | 227,645 | 11.111% | 0.023% |
WU JIE |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 227,645 | 11.111% | 0.023% |
张燕民 | 中层管理人员 | 227,645 | 11.111% | 0.023% |
刘喜凤 | 中层管理人员 | 227,645 | 11.111% | 0.023% |
王卫国 | 中层管理人员 | 227,645 | 11.111% | 0.023% |
朱旺杰 | 中层管理人员 | 227,645 | 11.111% | 0.023% |
朱金华 | 中层管理人员 | 227,645 | 11.111% | 0.023% |
王磊 | 中层管理人员 | 227,645 | 11.111% | 0.023% |
杨扬 | 中层管理人员 | 227,645 | 11.111% | 0.023% |
合计 | 2,048,805 | 100.000% | 0.210% |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期解除限售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期解除限售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期解除限售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20009号】验资报告: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年4月18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认购款合计5,326,893.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97,736.00万元(贵公司原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99,136.00万元,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19)第020036号验资报告确认;2020年11月13日,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注销库存股后将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为人民币97,736.00万元)。本次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改变贵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贵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仍为人民币97,736.00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48,805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前后,公司的总股本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士金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占授予完成前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证券类别 | 变动前数量(股)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变动后数量(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77,360,000 | -2,048,805 | 975,311,19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2,048,805 | 2,048,805 |
合计 | 977,360,000 | 0 | 977,360,000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4月18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要摊销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元) | 2022年(元) | 2023 年 (元) | 2024 年(元) | 2025 年(元) |
3,933,705.60 | 1,917,681.48 | 1,376,796.96 | 540,884.52 | 98,342.64 |
注:以上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测算数据,最终数据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