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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2021 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持续影响,全球经济形势更趋复杂严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始终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的总基调,顶住压力、沉着应对,有效应对疫情多点散发与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叠加影响,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保证了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报告期内,公司上下紧密围绕工作大局,立足于主业不突出的现状,坚持做精主业求突破,着力整合资源谋发展,全面推进业务板块结构优化,致力于技术创新、产品优化、市场拓展和日常治理等方面,强化经营管理,推进业务发展,持续夯实公司业务基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5371.41万元,利润总额约169.71万元。

一、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引领作用,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 4 次;共审议议案 17 项。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按照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各类文件和报

告,严格审议各项议题,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明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1 年,公司董事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21.4.20九届四次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6.1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2021.7.7九届五次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8.24九届六次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10.26九届七次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共提议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遵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2021 年,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最新修订情况及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同时补充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为公司依法合规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2.落实专项行动,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总体部署和中国

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的文件精神,积极重点推进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管部门“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结合过往三年实际运营及管理情况,将自查工作下沉到基层业务层面,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在完成中国证监会《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填报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保障履职支持,提升决策能力

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有关部门全力配合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现场专项调研,协助独立董事全面及时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降低董事履职风险。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该委员会的职责和主要工作包括对本公司发展、财务预算、投资、业务运营进行审议和评估,对公司年度投资回报的策略计划进行审议和评估。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该委员会的职责和主要工作包括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定期检查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董事工作情况;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进行评估考核。

3.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该委员会的职责和主要工作包括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审核外部审计的聘用,批准审计及与审计相关的服务,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程序、财务报告程序以及管理政策。该委员会每年召开不少于四次会议,共同审阅公司采用的会计准则、内控制度及相关财务事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披露。本报告期该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的汇报,与审计机构进行深入的沟通,包括讨论关键审计事项、持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化程度,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层职责明确,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依据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应用手册》,优化管控体系,持续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内控制度和流程的落实。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规范表决程序,并通过聘请外部律师见证保证会议的合法性,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董事会和董事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公司董事认真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以主动、真诚、 高效的态度积极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持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提高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公司信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保持良好互动关系。

(四)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根据证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及进行内幕交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内控审计部。内控审计部

在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审计监督权,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应用手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依法检查公司会计帐目及相关资产,对公司的资金运作、资产利用情况及其他财务运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保证公司资产的真实和完整。通过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达到规避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公司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推动落实公司各项决策部署,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关于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大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大股东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人事任免或者限制公司董监高或者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2022 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2 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公司董事会将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战略规划,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强化合规风险管理,进一步优化治理能力,夯实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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