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
慧忠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4,500万元人民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六个月。我们认为: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同时符合鹿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
运用中募集资金规模及计划用途中的规定。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