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积极应对新能源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增设职能部门及调整职能部门名称,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为审计监察中心、董事会办公室、资本中心、总
裁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中伟研究总院、工程总院、经营中心、再生资源中心、物贸中心、质量管理中心、生产运营中心、信息化中心。公司通过对组织架构新增及优化调整,明确职责划分,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效率,发挥公司在人才、组织、流程体系等方面的优势,提升综合运营水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