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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年4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25,120股。上述股票已于2022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2,880,538股变更为588,105,65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82,880,538元变更为588,105,658元。

为及时反映公司的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原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288.0538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10.5658万元。
2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即指公司总裁。
3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82,880,538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588,105,658股,均为普通股。
4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二)、(八)、(十一)、(十三)、(十五)项所规定的职权。 上述授权应遵循公开、适当、具体的原则,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做出。(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二)、(八)、(十一)、(十三)、(十五)项所规定的职权。 上述授权应遵循公开、适当、具体的原则,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做出。
5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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