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002792 公司简称:通宇通讯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 是 □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 是 □ 否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深圳光为通信资产组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贺华、陈惠生 |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2]第A07-0005号 | 可收回金额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要求,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经过评估人员测算,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20,235.92 万元,因此,评估基准日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20,235.92 万元。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深圳光为通信资产组 | 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持续恶化或明显低于形成商誉时的预期,特别是被收购方未实现承诺的业绩 | 是 | 专项评估报告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深圳光为通信资产组 | 相关资产及负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122,158,096.14 | 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是同一业务, 不需要在 | 51,924,888.70 |
—资产减值》 | 不同的业务资产组之 间进行分摊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 是 √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本次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建立在如下假设基础上:
1.有序交易假设: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
2.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委估资产组按基准日的现状、用途和使用方式、管理水平持续经营,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3.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4.假设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未来可继续保持,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做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5.委托人、被并购方提供的与本次评估相关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的现金流入、流出为年中;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并购方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8.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9.享有税收优惠方面的假设
①被并购方于2020年取得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税收优惠期限3年。被并购方已连接取得多次高新证书,根据企业历年及未来预测的研发支出和专利申请情况,没有发现可能导致光为通信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情形,本次评估假设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到期后仍可继续获得,可正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②被并购方子公司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取得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税收优惠期限3年。武汉光为于2017年成立,2019年取得高新证书,属于被并购方生产研发基地,根据企业历年及未来预测的研发支出和专利申请情况,没有发现可能导致武汉光为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情形,本次评估假设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到期后仍可继续获得,可正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深圳光为通信资产组 | 51,924,888.70 | 36,348,216.55 | 88,273,105.25 | 122,158,096.14 | 210,431,201.39 |
3、可收回金额
(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2)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预测期利润率 | 预测期净利润 | 稳定期间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稳定期利润率 | 稳定期净利润 | 折现率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
深圳光为通信资产组 | 2022.01.01 -2026.12.31 | 4.11%-36.01% | 7.07%-8.57% | 17079261.43-31808491.22 | 2026.12.31 之后 | 0% | 8.57% | 31808491.22 | 11.66% | 202359162.7 |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预测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预测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稳定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稳定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折现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否 | ||||||||||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深圳光为通信资产组 | 210,431,201.39 | 202,359,162.70 | 8,072,038.70 | 4,748,232.92 | 0.00 | 4,748,232.92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 备注 |
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光为通信资产组 | 51,924,888.70 | 0.00 | 4,748,232.92 | 是 | 否 | 业绩承诺期为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三年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首次下滑50%以上的年度 | 下滑趋势是否扭转 | 备注 |
不适用 |
八、未入账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