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年4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吴中林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吴中林先生于2022年4月16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吴中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5,105,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人吴中林先生享有提案权。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打造共创共享共赢的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种类、用途、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
1、提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4、提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5、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17.50元/股;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85.7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1%。
6、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吴中林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回购期间无明确增减持计划。未来如有买卖公司股票计划,将及时告知公司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吴中林先生提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此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董事长吴中林先生的提议后,制定相关回购方案。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