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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8.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八)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全体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此次现场检查对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完善内控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已根据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有关要求,制订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及时进行了整改。公司将以本次现场检查为契机,引以为戒,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将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常态化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公司的财务情况

按照整改工作的安排,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下属公司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2017至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将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六)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有关对外担事项履行了规定的审批决策程序,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经过检查、核实后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监事会对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六、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21年公司董事会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和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工作,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情况的知情权。

七、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各项监督工作,进一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而努力。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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