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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二年四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一、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 (三)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六)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公司债券兑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上海高胜致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公司债券兑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管理制度是规范的;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公司2021年度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八)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报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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