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 专项说明
1、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2、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2021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 | 4,729.00 |
2021年末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 1,850.00 |
2021年对外担保总额合计 | 1,850.00 |
2021年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1.87% |
3、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二、 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此页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无正文]独立董事:
陈军宁
丘运良
蔡一茂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