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12: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电话和现场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且具有多年担任股份公司审计机构的经验。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本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
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本制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全体董监高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4、审议通过《关于以专利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同时,公司以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知识产权为上述贷款向中小担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向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国建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公司以专利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宜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以专利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